教育裝備采購網網站規則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條為了建立公平,誠信,透明的平臺運營環境,保障教育裝備采購網(下稱“本網”)網站用戶的合法權益,創建、維護和諧的網絡商業環境,特制訂本規則。
第二條 本規則適用于使用本網任何服務(以下統稱“服務”)的用戶。
第三條 用戶應遵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以及與本網簽署的協議、本網服務條款、網站規則。 對任何涉嫌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的行為,本規則已有規定的,使用本規則;本規則尚無規定的,本網有權酌情處理,但本網對用戶的處理不能免除用戶應盡的法律責任。
第四條 本網有權視需要對本規則做修訂,對本規則的修訂在本網網站上公告后生效。
第二章 定義
教育裝備采購網:
用戶:指教育裝備采購網各項服務的使用者。
會員:指與教育裝備采購網簽訂《教育裝備采購網服務條款協議》并完成注冊流程的用戶。
個人會員:指在教育裝備采購網上瀏覽或購買產品或發布詢價單的用戶。
企業會員:指在教育裝備采購網上發布供應產品信息、企業信息或發布報價單的會員。
第三章 規則明細
第一節 注冊
賬號注冊
第五條 用戶在本網注冊帳號時需同意并遵守《教育裝備采購網服務條款協議》
第六條 本網服務僅供能夠根據相關法律訂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約的個人、機構或公司使用。因此,注冊人年齡必須在十八周歲或以上才可在本網注冊。
第七條 注冊用戶名、公司名稱中不得包含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侵犯他人權利或干擾本網正常運營秩序等的相關信息;
同一個用戶名只能注冊一個帳號,并且驗證該帳號有效的手機號或郵箱未用于其它帳號的驗證,用戶名注冊后無法自行修改。
賬號管理
第八條 本網有權回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不活躍帳號: (1)未經過手機或郵箱認證; (2)連續6個月未通過賬號登錄過教育裝備采購網; (3)不存在未到期的有效業務;
本網有權關閉涉嫌欺詐等重度違規行為的會員帳號,并有權刪除該帳號下所有相關信息。
注冊信息合規
第九條
1.會員需要在注冊階段填寫關于您或貴公司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反映當前情況的資料;
2.本網有權對用戶填寫的信息的真實性進行驗證,包括但不限于手機認證,郵箱認證,第三方認證等。
第二節 經營
信息發布規則
第十條 用戶需要同意,“您的信息”和您供在教育裝備采購網上展示的任何“資料”(泛指一切在本網的產品介紹、參數、價格、說明、產地等,以及刊登技術資料和方案案例,或某種服務或行為。)
1. 不會有欺詐成份,與售賣偽造或盜竊無涉;
2. 不會侵犯任何第三者對該物品享有的物權,或版權、專利、商標、商業秘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或隱私權、名譽權;
3. 不會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條例或規章 (包括但不限于關于規范出口管理、貿易配額、保護消費者、不正當競爭或虛假廣告的法律、法規、條例或規章);
4. 不會含有誹謗(包括商業誹謗)、非法恐嚇或非法騷擾的內容;
5. 不會含有淫穢、或包含任何兒童色情內容;
6. 不會含有蓄意毀壞、惡意干擾、秘密地截取或侵占任何系統、數據或個人資料的任何病毒、偽裝破壞程序、電腦蠕蟲、定時程序炸彈或其他電腦程序;
7. 不會直接或間接與下述各項資料或服務連接,或包含對下述各項資料或服務的描述:(i) 本協議項下禁止的資料或服務;或 (ii) 您無權連接或包含的資料或服務。
此外,您同意不會:8.在與任何連鎖信件、大量胡亂郵寄的電子郵件、濫發電子郵件或任何復制或多余的信息有關的方面使用“服務”;9. 未經其他人士同意,利用“服務”收集其他人士的電子郵件地址及其他資料;或10.利用“服務”制作虛假的電子郵件地址,或以其他形式試圖在發送人的身份或信息的來源方面誤導其他人士。
產品信息發布規則
第十一條
1. 禁止發布禁(限)售產品信息
本網禁止發布國家法律嚴格規定的禁(限)售產品信息;禁(限)止發布個人用戶所在國家的當地法律規定的禁(限)售產品;禁(限)止發布本網規定的禁(限)售產品。
2. 禁止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產品信息
本網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禁止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產品信息,根據保護對象的不同,知識產權主要包含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
3. 禁止盜用他人圖片
盜用他人產品圖片是一種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擅自使用他人拍攝的圖片以進行產品發布的,一經發現,本網將嚴厲處罰。
4. 選擇適合的產品類別
產品信息必須發布在正確的類別中,將產品置于不正確的類別中會影響到搜索的正確性。
5. 避免發布重復的產品信息
如果產品之間沒有明顯的差異,這些產品將會被判斷為重復。為了避免產品被判斷為重復,請通過對產品名稱,價格,圖片,簡短描述,詳細描述, 產品特征等方面來展示產品之間的差異性。
6. 確保產品描述準確
應盡量使用精簡的詞匯描述產品,禁止描述中堆砌關鍵詞,或使用和發布產品無關的關鍵詞。
7. 合理設定產品參考價格
企業用戶須合理設定產品參考價格,禁止設定的參考價格與產品實際成本偏離過大。
第四章 違規行為及處理
第一節 違規行為定義
第十二條 違規行為是指用戶違反教育裝備采購網的網站規則或其與教育裝備采購網簽訂的任何合同的行為。
第二節 違規行為
違禁信息發布
第十三條 指用戶發布國家法律法規或本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信息行為。用戶發布的商品信息一經認定屬于禁止、限制銷售商品信息,本網將立即刪除該商品信息,同時根據情節輕重對用戶予以警告、帳號限權直至帳號關閉等處罰。
違規供應產品信息發布
第十四條 指用戶在本網涉嫌以下幾種供應產品信息違規發布行為:使用惡意外部軟件違規、標題描述違規、屬性不實、類目放置錯誤、虛假價格違規等;用戶發布的供應產品商品信息一經認定屬于違規信息,本網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用戶予以產品信息下架、信息刪除、帳號限權等處罰。
詢價單違規發布
第十五條 指用戶在本網涉嫌以下幾種詢價單違規發布行為:詢價單內容違反本網運營秩序、詢價產品屬于禁限售產品、詢價單名為詢價,實為廣告、重復詢價等;用戶發布的詢價單一經認定屬于違規信息,本網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用戶予以信息刪除、帳號限權等處罰。
報價單違規發布
第十六條 指用戶在本網涉嫌以下幾種報價單違規發布行為:報價單內容違反本網運營秩序、報價內容與詢價單無關、報價單價格不實、報價單內容涉及禁限售產品信息等;用戶發布的報價單一經認定屬于違規信息,本網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用戶予以信息刪除、帳號限權等處罰。
知識產權侵權
第十七條 指用戶在本網發布的信息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權利。用戶發布的信息一旦收到相關侵權投訴,應及時提交反通知及證明材料,說明產品合法性,用戶應保證提供的反通知資料真實、合法、有效,若未及時提交反通知,或提交的反通知不成立,本網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用戶予以信息刪除、帳號限權直至帳號關閉等處罰。
惡意評價
第十八條 是指評價方以謀取額外財物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為目的,在違背客觀事實情況下,而給予對方三星及以下的評價行為。被評價方收到惡意評價后可提交給本網進行處理,本網將刪除或調整相應評價,并根據情節輕重對用戶予以帳號限權直至帳號關閉等處罰。
濫用會員權利
第十九條 濫用會員權利:是指用戶利用軟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冊本網賬戶,或通過已注冊的本網賬戶,實施包括但不限于濫用發起投訴或索賠等會員權利,損害他人合法權益、妨害本網運營秩序等的行為。對于本網排查到的涉嫌濫用會員權利的會員,本網將視情節采取警告、限制發布信息、限制網站登錄、限制會員行為、終止服務等管控措施。
違規宣傳
第二十條 違規宣傳,指用戶通過本網所發布的宣傳內容存在不當使用他人權利、泄露他人隱私信息、濫發信息等違規行為, 用戶在本網發布信息一經認定存在違規宣傳情形,本網將根據情節輕重對用戶予以刪除信息、帳號限權關閉等處罰。
第三節 違規行為處理的申訴
第二十一條 就用戶的首次或者非主觀故意實施的違規行為,本網將視情形給予糾正和教育,并要求會員進行自檢自查。
第二十二條 對處理的申訴,被投訴人須在被投訴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逾期未提交證明材料或提交證明材料不充分的,本網有權根據當時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判斷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