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財政部等15部門日前聯合出臺《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要求適時將產品碳足跡相關要求納入政府采購需求標準,加大采購力度,支持在公共采購中優先采購和使用碳足跡較低的產品。
《實施方案》要求,豐富拓展推廣應用場景,適時將產品碳足跡相關要求納入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鼓勵政府和國有企業加大碳足跡較低產品的采購和推廣應用力度。鼓勵有條件的省市基于自身實際開展產品碳足跡試點,探索政策支持工具創新,加大財政支持力度,支持在公共采購、公眾消費、綠色出行和碳普惠場景中優先采購和使用碳足跡較低產品。
據了解,從2004年開始,政府采購不斷加大對節能環保產品的采購力度,強制采購、優先采購的節能環保產品規模占同類產品政府采購規模的比例目前已達到85%以上。近年來,財政部積極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戰略決策,不斷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進一步深化、拓展對綠色產品政府采購支持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綠色產品強化強制采購或優先采購的政策措施,擴大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實施范圍,引導綠色低碳采購,使政府綠色采購實施領域不斷拓寬,措施更加豐富,持續發揮政府綠色采購的示范引領作用。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碳足跡管理體系初步建立。制定發布與國際接軌的國家產品碳足跡核算通則標準,制定出臺1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初步構建,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初步建立,重點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銜接取得積極進展。到2030年,碳足跡管理體系更加完善,應用場景更加豐富。制定出臺200個左右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覆蓋范圍廣、數據質量高、國際影響力強的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庫基本建成,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和分級管理制度全面建立,產品碳足跡應用環境持續優化拓展。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因子數據庫與碳標識認證制度逐步與國際接軌,實質性參與產品碳足跡國際規則制定。
《實施方案》還明確了建立健全碳足跡管理體系、構建多方參與的碳足跡工作格局、推動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互信、持續加強產品碳足跡能力建設等4項任務,并細化為建立產品碳足跡分級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碳足跡信息披露制度、鼓勵重點行業企業先行先試、積極應對國際涉碳貿易政策、推動產品碳足跡規則國際對接、積極參與國際標準規則制定、強化產品碳足跡數據質量、加強產品碳足跡數據安全和知識產權保護等22項具體工作。
《實施方案》提出,要建立產品碳標識認證制度,研究制定產品碳標識認證管理辦法,明確適用范圍、標識式樣、認證流程、管理要求等。研究制定產品碳足跡認證目錄和實施規則。規范產品碳足跡專業服務。培育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產品碳足跡核算評價和認證機構,鼓勵有能力的行業組織、企業在海外設立產品碳足跡服務機構。完善認證機構管理制度,對違法違規的責任主體依法依規列入相關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推動將產品碳足跡要求融入貿易、財政、金融和產業等政策,形成推廣產品碳足跡的政策合力。鼓勵將產品碳足跡納入綠色低碳供應鏈和產品等評價指標等。